出境游认准“示范合同” 购假货旅行社掏腰包
2007年9月17日 来源:烟台晚报
记者昨天从市工商局获悉,新制定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已开始推广使用,提醒市民签出境游合同时注意识别。
据介绍,我市出境游人数逐年递增,每年有上万人次因私出境,如何保护旅游者的权益成为社会热点,“十一黄金周”将至,这一问题显得更加突出。《合同文本》明确提出,如果旅游者自购物之日起90日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组团社应当先行赔付。(银涛 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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