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16日 来源:烟台晚报
准新娘邢小姐最近有点烦:她在市区一家大型婚纱影楼预订了拍摄服务,后因故取消,影楼不退还她的500元定金。昨天,邢小姐对记者说,即使是自己违约了,但是影楼并没有损失,怎么能白扣这笔钱?
据了解,邢小姐当初在这家影楼签下了价值1700元的拍摄套系。然而,她的未婚夫却因出国学习等原因无法如期出镜。于是,邢小姐很快与影楼方面取得联系,说明了原因,希望对方退还定金。但是,影楼却以邢小姐单方面违约为由,拒绝退还。
对此,工商芝罘分局消保科进行了调查,认为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如果定约方违约,无权索要定金,但签订合同之后出现了不可预见的情况,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另外《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邢小姐虽然单方面违约,但其在第一时间通知了影楼,使影楼利益不受损失,影楼应该退还其多收的定金。
每年10月都是港城婚纱照的拍摄旺季,为安排称心的拍摄时间,很多准新人都提前交纳定金,预约拍照日期。工商部门提醒,选择预约服务应谨慎,以免出现类似因故违约的事情,给喜事添堵。(银涛 刘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