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潍坊报业网
2007-10-28
记者日前从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获悉,为做大做强特色产业,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潍坊市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点特色产业镇的认定工作,首批认定范围暂定为乡镇特色工业。计划认定15家市级重点特色产业镇(街办)。目前,申报工作已经开始。
有关人员表示,选择一批最具成长性的特色产业,集中扶持,优先服务,进一步把我市的特色产业做专做精,对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指导辐射作用,增强特色产业对区域经济的支撑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特色产业镇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特色产业聚集度高,主导产业特色鲜明,特色产业年营业收入在8亿元以上,从业人员、销售收入、实缴税金分别在镇(乡)经济总量中处于主导地位;具有明确的产业发展规划和中长期发展目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宏观调控政策和建设规划,重视科学发展观,符合节能环保要求,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品牌优势,拥有中国名牌产品、省名牌产品或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产业发展相对集中,基础设施完备,有利于特色产业的聚集和发展;龙头企业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初步形成产业链,有一定产业配套能力等。
据悉,每个县市区将原则认定1家市级重点特色产业镇(街办),以后每年进行审核、认定。
特色产业镇认定工作每年开展一次。通过审核的特色产业镇,由市政府予以授牌命名,并从中评选出省级特色产业镇,上报省中小企业办公室,经考评合格命名为山东省特色产业镇的,将给予重点扶持和表彰奖励。
(记者 毛德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