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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农村老人过70岁将享养老金

    日期:2007-12-21              来源:齐鲁晚报

    记者今天(12月20日)获悉,为保障全市老年人的权益,提高老年人生活水平,济宁市将从今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关爱银龄孝德工程”,到2010年底,实现有条件的县市区、乡镇、村居对70岁以上的老人发放养老补贴和对村民交纳养老保险进行补助,逐步建立集体、家庭和个人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

    据了解,济宁市现有老年人105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3.1%,人口老龄化呈现高速增长的趋势。为确保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提高社会敬老养老水平,济宁市将健全完善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为主要内容的养老保障体系。在有条件的县市区、乡镇、村居,对70岁以上老人发放养老补贴和对村民交纳养老保险进行补助,逐步建立集体、家庭和个人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农村养老入保覆盖面。同时,不断完善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制度,将符合条件的贫困老年人全部纳入低保范围,符合五保条件的老年人全部纳入五保供养范围。

    另外,建立覆盖城乡老年人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70岁以上的老年人参加新农合个人缴纳的费用由医疗救助基金资助,提高老年人医疗报销费用标准,增加社区老年医疗保健设施。加大市县乡镇村居老年公寓敬老院老年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建设,提高城镇“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贫困老人集中供养率。

    另据了解,目前,济宁市覆盖城乡的基本养老制度逐步建立,近50万人实行了企业年金,65万农民投保,3万余农村老年人领到养老金。其中,兖州市和任城区还分别对当地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和健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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