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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葆田

    《山东通志》总纂孙葆田

    孙葆田,字佩南,荣成埠柳镇不夜村人。他在古文、经史、教育诸方面都颇有建树,是一位闻名鲁、皖的学者和"清官",晚年因总纂一部很有特色的《山东通志》而享誉后世。

    道光十二年(1840),孙葆田出生于一个有名望的书香门第。其父孙福海,道光二十三年举人,官至湖北兴国知州,留有《之游睡余录》等著作。其兄孙葆源,同治年间贡生,官至江苏知县。其弟孙叔谦,同治年间举人,官至河南光州知州,廉政爱民,政绩斐然。另一弟孙季咸,同治十二年拔贡,虽未出仕,但经史之学很有根底,是清末山东的知名文人。孙葆田之所以能成为一位著名的"清官"和学者,与他生长在这样一个家庭有着极为重要的关系。孙葆田"少嗜学,笃好左(传)、国(语)、韩(愈)、欧(阳修)、苏(轼)之文"。7岁那年夏天,他陪父亲在堂前乘凉,父亲吟诵"五大为天地君亲师"上联,命他对下联,孙葆田应声答道:"一生守仁义礼智信"。父亲听罢大喜,连连夸儿子才思敏捷。孙葆田13岁时,其父任湖北某知县,他得以跟从武昌著名桐城派古文家张裕钊学古文义法,从此,古文功底日益见深,文名也随之大振。当时高密大儒单为在济南泺源书院讲学,孙葆田慕其人,东归济南,跟随单先生学习经史之学。同治九年乡试,孙葆田考中举人,同治十三年(1874)中进士,授刑部主事。从此,开始了他的官吏生涯。

    光绪八年(1882),孙葆田被选授安徽宿松知县。光绪11年,调合肥知县。合肥乃大学士李鸿章的家乡,其亲属、子弟颇多。他们中有的依仗权势,横行乡里,地方官往往不敢处治。孙葆田下车伊始,"一以公明处之,皆不敢以私" 。时有县民某因欠李鸿章仆人(随从)的田租,被债主唆使侍从殴打致死。孙葆田闻后大怒,立即赶到现场验尸。当时,现场有众多民众围观,都担心县令为豪强胁迫而验尸不公。为了保证查验准确,孙葆田喝令仵作曰:"敢欺罔者论如律" 。遂依法验得系殴伤致命。凶手上前申辩,孙葆田下令痛打,民众"踊跃欢呼",无不拍手称快,皆谓"包龙图复出" 。最终将凶手绳之以法。孙葆田秉正耿直的性格,必然受到同僚的陷害和豪强的怨恨。不久,即有御史弹劾孙葆田诬人死罪,诏命安徽巡抚陈彝予以惩治。至此,孙葆田看透官场腐朽黑暗,决意不再涉入。于是,"引疾"归里。过了数年,安徽欲清量民田,巡抚福润写信调孙葆田主持该事,而他却坚辞不赴,还写信分析清量民田的弊端。从此,孙葆田"既以文行著称,又以强项名天下" 。孙葆田"引疾"辞官后,寄居潍县。潍县被郑板桥誉为"小苏州",城内热闹异常。而孙葆田到潍后却足不出户,闭门潜心学术研究。期间,写了大量有关经史的文章。不久,山东巡抚张曜慕其名,聘他为济南泺源书院主讲。这是一个费心而薪薄的差事,但却可以将满腹才学传授给人。孙葆田慨然前往,他以"敦本务实,毋空谈经书"为教育宗旨,日复一日孜孜不倦地教育学生。光绪十七年(1891)乡试,他的学生考中举人者甚多。后来,他的弟弟孙叔谦到河南光州任职,他前往探视。河南大吏知道后,恳留孙葆田在河南大梁书院讲学。大梁书院是一所颇有名气的书院,"戊戌变法"以后,兴新式学堂之风遍及全国,大梁书院也改称"国文大学堂"。孙葆田以渊博的学识和令人敬仰的品格被聘为该学堂监督(相当于大学校长)。光绪二十七年(1901),孙叔谦卒于光州任所,孙葆田护其丧归。又过了几年,孙葆田的独生儿子夭折,孙葆田全家回到潍县。这时,孙家的生活处境已十分艰难,但他"处境益窘而节益介"。不少封疆大吏先后请孙葆田前往为官任职,均被婉言谢绝,誓不染指官场。巡抚张曜重其学行,奏请清政府赐五品卿衔。

    孙葆田"伟躯干,修眉广额,举止庄重,虽盛夏长服不去身" 。每日天未明,即起床秉烛读书。平日不苟戏谑,然与朋友谈俗道故,娓娓千言不倦。有来请业者,循循善诱,必使其心悦意解而后已。在京都时,惟与王懿荣、王守训等知名学者友善,以道义相砥砺。

    孙葆田心地善良,慷慨好施,凡所得收入,除为兄弟修缮房屋和赡养寡弱者外,余下的皆用于救济贫寒者。又好刻古籍以飨后人,如《孙明复集》、杜氏《春秋会义》、黄氏《读礼日抄》、赵氏《孟子注》等书,他皆节衣缩食积资刻印。

    孙葆田一生著述颇多,可惜多散佚。现存的主要收集在《校经室文集》内,包括序、跋、志、表、传、记等文体,约80篇,基本体现了孙葆田文章的学识和风格。由于内容多属清末山东名人的序、传、志之类,且态度严谨,所以史料价值颇高,宣统《山东通志》和民国山东各县志多取材于此。

    孙葆田作为近代一位著名学者,最使人称道的还是他耗尽晚年心血总纂的《山东通志》。

    清代乾(隆)嘉(庆)年间,是我国修志的鼎盛时期。然而,山东却因自然灾害及兵燹,修志之事无人问津。自雍正年间修《山东通志》以来一百多年,竟没有一部新《通志》,这与灿烂的齐鲁文化极不相称。

    光绪十六年(1890),山东巡抚张曜奏请开设通志局,续修《山东通志》,聘孙葆田为总纂。为此孙葆田在人员物色和资料汇集方面做了很多准备。不料,张曜病逝于任所,修志一事从此搁置了10余年之久。光绪25年(1899),孙葆田应河南南阳知县之邀,为《南阳县志》纂定凡例,定稿后,又进行修志。这部《南阳县志》问世后成为近代地方史志中的佳作,尤其在该序中,孙葆田提出应把志书划归"政书之类"的见解,对现代修志仍有启发。光绪三十一年(1905),杨士骧任山东巡抚后,重整修志局,任命孙葆田和法伟堂为总纂。孙葆田由潍县赴济南,与著名学者法伟堂"商定略例,访求通才相助"。不久,法伟堂病逝,孙葆田"独为其难",承担起总纂的重任。为成此志,他呕心沥血,常常处于"欲进则未能,欲退则未可"的艰难处境。在资金短缺"办事艰难"的条件下,孙葆田不拿半分稿金却四处访求博学之士,在与众反复磋商之后,拟定出《山东通志》的编纂方法。他给自己提出"后胜于前"的修志要求;对共事者则希望不要计较"利之厚薄",而要"俯首以从事于文字间",以期修出一部可供后人借鉴的高质量志书。宣统3年(1911),长达200卷的《山东通志》终于完稿。但孙葆田却因编纂该志而积劳成疾,更令人遗憾的是,他没有看到新志刊印,就于1911年正月初一猝然病逝。

    孙葆田总纂的《山东通志》约620万字,刊印后装成128册,卷帙浩繁,体例完备,它的刊印受到当时学术界的高度评价,被认为是《山东通志》的集大成者,对研究山东地方史有重要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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