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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漫之

    胶东行政公署主任曹漫之

    曹漫之,原名曹元鹏,1913年生于荣成成山卫成山一村。1931年高小毕业后,留校任教,由孙季周(荣成中共党组织创始人)介绍参加了中国共产党的外围组织--中国革命互济会。

    1932年4月,孙季周又介绍他加入中国共产党。他入党后的第3天,就与其他俩名共产党员在"五一"前夜,将"打倒国民党"、"中国共产党万岁"等标语贴在国民党县党部、县政府、警察局门前及周围十几华里的村庄。第二天清晨,敌人发现满街标语,十分惊恐,便全城实行戒严。同年6月,中共荣成县城里支部成立,曹漫之任书记。

    1933年,曹漫之到寻山所县立第六小学,以教书为掩护,开展党的工作,介绍张从周等4人参加中国共产党,并成立了"六小"党支部。

    1934年春,曹漫之由谷牧推荐担任中共胶东特委巡视员,调到海阳盘古庄(现属乳山),以教学为掩护担任党的政治交通员,负责党中央通过青岛发给文登县城省立第七乡师的文件转递工作,为了躲避敌人搜查,他把党的重要文件,用药水密写在一部《红楼梦》里。同年冬,曹漫之又调回荣成,恢复了城里党支部。

    1935年"一一·四"暴动失败后,曹漫之被迫离开荣成,先后到威海、北平、青岛等地进行革命活动。1936年6月,曹漫之从青岛回到荣成,与李耀文一起组织了"青年剧团"(后改为 "烟台河山话剧社荣成分社"),下设戏剧队、歌咏队、宣传队,共40多人。排演了《放下你的鞭子》、《血洒卢沟桥》、《五月的鲜花》、《抗日进行曲》、《流亡三部曲》、《毕业歌》等活报剧节目,演遍了大半个荣成。由于宣传的抗日道理与群众要求抗日的愿望相一致,剧社深受群众欢迎,每到一地,群众忙着送水、送饭、搭戏台。演出时,许多人随着剧情的变化而兴奋、而气愤、而流泪。1937年七七事变后的一个月后,中共荣成临时县委成立,曹漫之任书记,丁光任组织委员,李耀文任宣传委员。不久创办了《每日快报》,这是胶东党以抗日名义公开创办的第一份报纸。曹漫之、李耀文每天收听和刊载电台有关抗日新闻,并刻板油印1000多份,每天早晨分发到各学校和部分村庄,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在日军侵占济南前夕,胶东特委在文登沟于家村召开会议,曹漫之代表荣成党组织出席了会议。回到荣成后,曹漫之立即向党内同志传达特委会议精神,着手进行武装起义准备工作。此事被国民党CC派的县立"一小"校长王凤书发觉,报告了国民党县政府。曹漫之被通缉,被迫离开荣成北去威海,参与发动1938年1月15日的威海起义。1月18日,曹漫之又与李耀文、林乎加等发动了埠柳乡校起义。参加起义30余人,拥有长、短枪12支、大刀20余把。队伍开至大水泊,编入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三军,西上抗日。1938年2月,在雷神庙战斗中,胶东特委书记理琪牺牲。3月,胶东特委在乳山马石店召开会议,推举曹漫之继任书记兼"第三军"政治部主任。在曹漫之等的领导下,胶东各县抗日武装统一编为"第三军"一、二、三、四路部队,特委机关和"三军"总部西移。此时,混进抗日队伍当上"第三军"二路指挥的周拥鹤,强令部队挖战壕,不准"第三军"总部西进。曹漫之召集特委会议,统一党内思想,后率部赶到蓬莱,对周控制的2、6、7等大队实行武装整编。5月初,胶东特委和"第三军"一路主力抵达黄县,创建了蓬、黄、掖抗日根据地,并在黄县圈杨家办起了胶东第一个兵工厂。6月,省委派来自延安的王文任中共胶东特委书记,曹漫之任特委委员兼宣传部部长和政府工作部部长。之后,曹漫之创办了胶东特委机关报--《大众报》,8月13日正式出版发行后,对胶东抗日斗争起了很大的宣传、导向和组织作用。

    1938年8月15日,胶东北海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在黄县成立,这是山东省创建的第一个专区级抗日民主政权。曹漫之任专员兼黄县县长,同时任胶东北海区保安司令员兼政委。由于国民党政府拒绝拨款给共产党领导下的抗日部队,曹漫之下令接管龙口海关,以关税收入作抗日经费,设立龙口特别行政区,由北海专署直接领导。北海专署为了促进农业发展,减轻农民负担,根据施政纲领颁发布告,实行减租减息,规定公田应先减租,私田出租在15亩以上者得减租25%,一切贷款不得超过月利1分5厘,同时也规定交租交息,保障地主和贷款者的合法利益。此举深受农民特别是贫佃农的拥护,大大提高了抗日和生产积极性,使农业生产得到了进一步发展。此后,经曹漫之倡议,成立了山东省高等法院北海分院,为以后巩固抗日民主根据地打下了极为重要的司法工作基础;创办了"北海银行",发行纸币,对胶东解放区经济发展和供应起到了重大作用。同时在黄县县城创办一所胶东公学,曹漫之兼任校长并亲自讲课。学校分设社会科、师范科、普通科,为抗日战争和根据地建设培养和输送了大批干部。1939年3月,日军进攻蓬(莱)、黄(县)、掖(县)抗日根据地。胶东区党政军领导机关一分为二实施战略转移,一部分由曹漫之等率领东进转入蓬(莱)、黄(县)、栖(霞)边山区,建立蓬黄战区,曹漫之任党政军委员会书记、指挥部政治委员。同时还成立中共北海特委,曹漫之兼任书记,统一领导蓬莱、黄县、招远、掖县、栖霞、福山等县党的工作。日军占领招远玲珑金矿后,他领导人民开展反掠夺斗争,采取多种形式坚持黄金生产。1940年9月,他带领800来人,长途跋涉,历尽艰险,将6000两黄金安全送到山东分局驻地沂源。据统计,在8年抗战期间,胶东将10万两黄金送到了山东分局和党中央。1941年1月,曹漫之任胶东区行政联合办事处行政委员会主任委员,1944任胶东区行政公署代理主任兼秘书长。这期间他先后两次组织成立教材编辑委员会,并主持颁发了胶东战时中、小学暂行规程和提高中、小学教师粮薪供应标准、奖惩和退休抚恤办法等。所有这些,对发展抗日民主根据地的文化教育起到了重要作用。1945年8月,北朝鲜解放后,金日成通过有关部门,向胶东行政公署索要胶东教材编委会编辑的中、小学课本,并参照编写了"朝鲜课本"。1947年,中共中央宣传部根据徐特立的建议,从胶东抽调一批编写课本干部,荣成籍的烟台中学校长王骏超、威海中学校长李竹然等3人奉曹漫之之命奔赴西柏坡。1945年,曹漫之任胶东区行政公署主任,1947年,兼任胶东区支前司令部司令员。1948年,曹漫之调往中共中央华东局,在邓小平、刘伯承、陈毅领导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淮海前线总前委政策研究室工作,曾主持起草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入城三大公约、七项守则》和《华东军区司令部、政治部入城守则公告》等文件。解放上海时,解放军进入上海市区"不入民宅"、"露宿街头",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赞扬,至今传为佳话。

    1949年5月,上海解放,曹漫之被任命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政务接管委员会副主任,以后又任中共上海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第一副秘书长兼民政局局长、市人民政府区政指导处处长,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开创性工作。

    1952年,开展"三反"运动,曹漫之因"浪费国家财物"被开除党籍,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调离上海市委。罪证是房管部门整修他家时,用了不满两小桶煤油洗涮油烟污迹,被夸大为"用20桶汽油涮房子"。这时曹漫之仅38岁,正值盛年,但他没有抱怨组织,没有消沉。他说:"我对党问心无愧,党分配我教书,我就在这一岗位上着意耕耘,为党培养人才。"此后他在华东政法学院教授法学27年,为党培养了大批法学人才和政法干部。1979年4月,中共上海市委批复"同意撤销1952年对曹漫之同志的处分决定,恢复曹漫之同志的政治名誉和党籍"。此后,他先后担任过上海市政协常务委员兼法制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华东政法学院副院长、《法学》杂志主编、中国青少年犯罪学研究会会长、中国社会学学会顾问等职。1991年7月26日病逝于上海,终年7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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