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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汶上检察院专题开展商业贿赂警示教育

    日期:2008-02-13       来源:济宁日报

    近日,山东省汶上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全县卫生系统预防商业贿赂警示教育,有针对性地对卫生系统的主要负责同志和重点、热点岗位人员进行了专题警示教育。他们坚持“四个一工作法”。一是检察长作专题预防工作报告,二是通报近期发生的典型案例,三是通报职务犯罪预警信息,四是签定“职务犯罪零发案单位共建协议”,收到了良好效果。(永玉艳云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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