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8-03-13
来源:济宁新闻网
记者昨日从济宁市公安消防支队了解到,从2月25日起,济宁市公安消防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单位、“九小场所”和“三合一”建筑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夜查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单位1825家,发现隐患2301条,责令当场改正2058条,其中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1360余处,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23份。
记者了解到,在专项行动前,济宁市公安局下发了《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春季消防平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夜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根据行动方案,全市千余名干警组成276个检查组,其中市区8个检查组,县(市)区消防大队及派出所成立了268个检查组。
据了解,专项行动中,济宁市公安消防支队深入到商城、医院、学校及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不定期地开展突击夜查,重点检查了单位领导带班制度、值班制度、夜间安全巡查制度是否落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数量是否充足、完整好用;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员工是否具备消防安全“三个能力”。对当场发现的隐患,能够当场整改的隐患,检查人员立即责成单位整改,做到隐患不过夜;对当场不能整改的火灾隐患,则责令限期改正。(记者
相启申 实习生 刘会 通讯员 任文婷 赵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