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华网山东网群 > 政要论坛

济宁司法部门对六类人员减免司法鉴定费用

日期:2008-3-28               来源:齐鲁晚报

   3月25日上午,因为讨要工资被打伤的张某,来到济宁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司法鉴定援助。据了解,为做好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工作,济宁在全省率先建立司法鉴定领域的法律援助制度,生活困难的孤寡老人、低保户等六类人员可申请司法鉴定援助,从本月开始,司法部门将对鉴定费视情况缓收、减收或免收。

    据济宁市司法局工作人员介绍,很多人对司法鉴定援助制度还不了解,但是对于人们打官司非常有用。比如人们遇到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要打官司时,司法鉴定就变得非常重要,符合条件的人们只要向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将可以获得司法鉴定援助。

    凡是生活困难的孤寡老人、孤儿或农村“五保户”;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国家规定的优抚对象;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领取失业救济金的;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国家救济或家庭生活难以维持者;正在接受法律援助的受援人等都可通过市法律援助中心审查后,向济宁市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申请缓收、减收或免收司法鉴定费用。)记 者 王海龙 通讯员 毕德冠 王延蕊)

    

    



 



                                             责任编辑 庞黎黎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新华网山东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网或新华网山东频道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新华网山东频道",违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2024713 8202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