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8-04-08
来源: 济宁新闻网
为加强对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济宁市工商局近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爆炸物品专项整治活动,截至目前,已检查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12家,取缔手工生产加工烟花爆竹散户4家,查扣烟花爆竹50箱50万响;查煤矿和非煤矿山23家,取缔无照从事非煤矿山经营3起,没收开采工具一宗。
济宁市工商部门在此次活动中,专门成立工作小组,并制定详实的整治实施方案,同时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互联网和手机短信等媒介,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展宣传周、发布通告、播发公益广告、群发手机短信和悬挂宣传标语、头放宣传信件等有效形式,营造整治氛围。全市以查处未经许可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的有关违法经营行为和煤矿、非煤矿山非法经营行为为重点;着力查处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严重的地区,民用爆炸物品使用量大的地区,私挖滥采矿产资源现象严重的地区;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煤窑、矿山、采石场等使用爆炸物品较多的单位,从事流动爆破作业的单位;民用爆炸物品作业人员、私自开煤矿和非煤矿山的人员,曾经实施非法生产、销售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的人员。对全市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生产、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逐一进行检查,并分类登记造册,强化动态监管。(记者
山进 实习生 李佳 通讯员 张林 洪洲 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