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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历下工商提醒防备消费陷阱

日期:2008-04-21   来源:济南日报

    离“五一”节还有10天,山东济南众多商家的节前促销活动已提前开场。今天,济南历下工商12315发布消费警示,节日购物应注意理性消费,谨防陷阱。

    工商部门表示,少数商家打出的广告有的“名不副实”,有的暗藏陷阱。刘女士在一卖场“迎5·1大优惠”购买商品时获赠200元购物券,本打算利用赠券购买另一种化妆品,被服务员告知该化妆品不参与活动,而后再购买另外物品又被告知一张发票只能用一张券,刘女士气愤之余找到商场,商场拿出最终解释权搪塞刘女士。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一些商家的促销手段后面暗藏玄机,低价甩货只是部分商品;“买一赠一”并不是赠送与所购买商品相同的物品;所送的赠券限定了使用的日期及购买的商品等;商家打出全场打折的牌子,但有可能是采用了明降暗升的手段,或是借打折之名推销长期积压的滞销货,或是过时停产的商品。有的商家规定“购物送奖品”,在广告宣传中夸大奖品的真实价格,误导欺诈消费者;有些商家在有奖促销活动中,用残次品或劣质品充当奖品赠送给顾客,还振振有词地说,“奖品是无偿赠送的,出现质量问题概不负责”。更有甚者,干脆把过期食品或假冒产品混在奖品中变相销售。消费者在使用这些奖品时,常常因质量问题造成烦恼甚至受到人身伤害。至于购物抽奖,有的商家根本就没有准备奖品;有些商家趁着节日期间增加不合理的规定,如:“特价商品概不退货”、“特价商品不三包”、“优惠期间所购商品一律不退不换”、“商家有最终解释权”等给消费者平添烦恼。

济南历下工商12315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名目繁多的促销活动面前,要保持冷静,不要被一些夸大不实的宣传所迷惑,在消费之前要看清活动的参与细则,搞清有关商品和服务的真实性,避免掉进消费陷阱,尽量选择信誉好的商家并索取相关的发票或购物凭证,一旦发生纠纷及时维权。(陈树同)



                                             实习编辑 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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