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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使用私制餐用洗涤剂可罚20万

日期:2008-5-4               来源:水母网-烟台晚报

    记者从烟台市质监局获悉,虽然国家已对餐用洗涤剂实行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但很多消费者对散装餐用洗涤剂也需加贴“QS”标志知之甚少。根据有关规定,散装餐用洗涤剂不加贴“QS”标志最高可处20万元罚款。

    据调查,消费者对散装无证和劣质餐用洗涤剂的危害性认识仍然不足,片面地认为餐洗净只要能去污就行,殊不知劣质餐用洗涤剂会“越洗越脏”,会形成细菌污染。质监部门检查发现,由于餐洗剂生产工艺和生产配方比较简单,成本低廉,部分黑作坊只用一个杂物间、几个桶、一根棍子,一天就能生产几吨,其产品质量根本无法保证。

    据了解,散装餐用洗涤剂销售对象主要是餐饮行业。由于餐饮业洗涤剂使用量较大,而此类产品价格低廉且送货上门,颇受一些餐饮单位欢迎。(银涛 莫言)



                                             实习编辑 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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