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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兴奋剂药品不标示就出售 潍坊查处12单位

    日期:2008-5-5                 来源:齐鲁晚报

    5月4日,从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确保奥运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潍坊药监部门对涉及兴奋剂的企业和药店进行检查,12家涉药单位因为在出售含兴奋剂药品时,并没有标示就出售而被查处,另有30多家单位被警告并被责令整改。

    据介绍,潍坊全市范围内展开拉网式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160多人次,检查涉药单位2220多家,其中12家经营单位因为在出售含兴奋剂药品时,并没有标示“运动员慎用”就出售给市民而被查处,132家并没有按有关要求进行标示的也被责令整改。此外,对30多家违规单位给予警告,没收药品货值2万多元,没收违法所得6万多元。

    凡未取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生产企业,一律予以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凡已取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批准证明文件,但违法生产、未按规定渠道销售的药品生产企业,一律予以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直至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凡未经批准,擅自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药品批发企业,一律予以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凡未按规定渠道购销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定点药品批发企业,一律予以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凡经营胰岛素以外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药品零售企业,一律予以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同时,潍坊药监部门向全市群众公开举报电话。市民发现以上情况,可以拨打药品质量举报电话9600111举报,药监工作人员将及时进行查处。(记者 范国强  通讯员 赵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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