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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沂水多举措“卡”企业排污

 日期:2008-5-8                          来源:齐鲁晚报

    针对境内河沿线不符合要求的工业废水排污口,山东沂水县环保局日前采取“堵、露、控、核、罚”等行政和经济手段,促使工业废水排污口环保标志明显、排污口设置合理,为方便采集样品、计量监测、公众参与监督管理构筑绿色平台。
    
    沂水县环保局规范排污口,对一个企业多排口的,必须在今年5月底前自行封堵多余排污口;逾期封堵不到位的,视同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予以上限处罚,并强制封堵。
    
    突出阳光排污口,对所有流域沿线排污口设立公众监督废水排污口,在排口末端、排污河道旁设置明显的公众监督公示牌,限期设置并通过验收。严控在线排污口,对日排废水100吨(或COD30公斤)以上的企业须建有专用机房,全部安装污水流量计;COD等在线监控设备与市环保局监控中心联网,确保在线监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对季度排污量超过许可排放量的重点监管企业,吊销正式排污许可证,改发临时排污许可证,临时许可证实行月核制度。凡是超量排放的企业按照排污总量审核的规定予以处理。(通讯员 刘刚 刘韦君 记者 韩筱雨)



                                             实习编辑 王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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