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华网山东网群 > 山东开发区

莱芜高新区“五结合”加强农资市场监管

日期:2008-05-13                  来源:莱芜日报


    山东莱芜高新区工商分局为确保春季农资市场的经营秩序和产品质量,切实维护好、保护好农民合法权益,采取“五结合”方式,加强了春季农资市场监管。

    结合舆论宣传,促进监管关口前移。广泛宣传农资经营政策法规以及消费维权知识,提高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增强广大农民“识假、辨假”和自我维权能力。

    结合日常巡查,规范农资进销行为。严格按照属地监管职责,积极开展日常巡查,督促经营户完善农资进销货台账,严格执行“两账两票,一卡一书一留样”制度。

    结合“12315”进农村,强化执法监管力度。依托全区消费者协会投诉站和“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以种子、农药、农机具、化肥等农资商品为重点,广伸监管触角,严查违法行为,形成了受理投诉和查办案件相结合的综合执法网络。

    结合扶优扶强,理顺农资经营渠道。积极支持有实力、信誉好的农资龙头企业推行连锁、加盟经营,将全区农资经营业户纳入统一模式,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进货渠道、统一销售价格,提高了农资市场主体规范化管理水平。

    结合诚信建设,健全农资信用体系。大力推行农资经营业户信用分类监管,为每个农资经营业户建立详细的“诚信档案”,设立A、B、C、D四级信用等级,实行分类监管。通过“五结合”,保证了春季农资市场的产品质量,受到了广大农民朋友的好评。(通讯员 柳强)



                                             实习编辑 张伟娜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新华网山东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网或新华网山东频道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新华网山东频道",违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2024713 8202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