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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长岛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

日期:2008-5-13            来源:胶东在线

    培训班场景

    山东长岛县全县政法综治、司法干部培训班,日前在县委党校开班。各乡镇(街)政工书记、政法委员、司法所长和渔村调解主任共60多人参加了培训。长岛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成强等参加了培训班开学典礼。

    王成强强调:要以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县为目标,认真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工作。把预防矛盾纠纷作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切实强化人民调解预防矛盾纠纷的功能。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完善健全信息网络,准确了解掌握民间矛盾纠纷信息,对各类矛盾纠纷信息做出迅速反应、及时处置。要不断改革创新,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要深化人民调解制度改革,切实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服务的理念。要转变工作思路,把服务群众,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价值追求。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提高调解组织整体素质。结合渔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健全完善乡镇级人民调解组织,加强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探索区域性、行业性的自律性调解组织建设,使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更加健全和完善。要充分发挥乡镇司法所在化解疑难复杂纠纷、指导村(居)调解组织开展工作的重要作用,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调处在基层。

    这次培训班,是县司法局按照2008年度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举办的。培训的具体方法,主要是通过外地经验介绍、政法委、县法院、司法局、信访局等部门有关人员讲课等形式,使大家了解掌握社会稳定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及思路和措施,了解和掌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方法,搞好人民调解与法院民事案件审理的对接,进一步增强做好稳定工作的责任感,更加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把工作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开班前,县司法局对培训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分析,确定讲课内容,挑选讲课人员,邀请了烟台市芝罘区毓璜顶街道办事处司法所长、烟台“十佳女干警”、“三八红旗手”孙海燕就如何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经验介绍,县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讲解了法院民事调解与人民调解对接,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县司法局有关人员进行了当前治安稳定形势分析与任务,当前信访工作形势与任务及人民调解方法和技巧等知识。培训班的举办,进一步提高基层广大基层司法行政干部和人民调解员的整体素质,不断增强调处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和实际工作水平,更加深入扎实地做好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为全面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县,打造富裕长岛、魅力长岛、和谐长岛打下坚实基础。

    近年来,长岛县司法局按照司法部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逐步规范工作程序,使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得到规范,工作成效日益突出。

    人民调解组织日益健全。他们在建立健全乡镇、渔村、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同时,在县直党政机关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人民调解小组,还在大马力渔船上成立了人民调解组织。全县共有各类调解组织130多个,共有调解员570余名。矛盾纠纷预警机制日趋完善。在全县范围坚持县直部门每月一次、乡村两级每半月一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重大节日、重要会议及敏感时期,还组织集中开展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及时有效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近年来,共排查调处各类民间矛盾纠纷150多起,调处成功率达98%以上。

    人民调解工作逐步规范。县司法局按照省、市提出的司法所、调解中心、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可操作性比较强的司法所、调解中心、调解委员会建设标准,为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提供了依据。根据调解工作要求,制定了会议、学习、矛盾纠纷排查、纠纷回访、工作情况报告等20多项制度和规则,保证了基层组织建设有标准,工作有制度,程序有规范。目前,全县各乡镇(街道)和40个渔村全部实现了“五有四落实”,有85%以上的渔村建立了人民调解室。(通讯员 鲍乐欣 朱运基)



                                             实习编辑 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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