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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口专项查办六类渎职犯罪

日期:2008-6-17                         来源:水母网-烟台晚报

    山东龙口市人民检察院日前决定现在起至2009年11月底,深入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举报电话:8951145 ,8951149。

    专项查办的六类案件分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案、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环境监管失职案;土地资源、煤炭和矿产资源、森林资源、水资源和电力资源、城市建设规划及房地产开发、道路交通建设与管理和环境监管活动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导致能源资源遭受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案件;党政领导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导致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严重破坏,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案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案所涉及的渎职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帮助破坏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犯罪案件,以及所涉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的犯罪案件;违规使用环保、土地、水电、林业等管理资金所涉及的渎职犯罪案件。(姜增堃 李冰)



                                             实习编辑 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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