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华网山东网群 > 烟台 > 龙口市 > 龙口新闻

山东龙口开展城区交通环境整治

日期:2008-6-20                      来源:胶东在线

    自6月16日起,山东龙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城区开展为期半个月的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通过整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人民群众满意率明显提高。

    这次综合整治的重点是在重点路段整治重点车辆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是机动车在路口占道停车、不按导向线行驶,压黄线行驶,骑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低速汽车、三轮车、四轮车、拉砂车闯禁区,乱停乱放。重点车辆主要有公交车、出租车、摩托车、电瓶车、燃油助力车。重点路段是港城大道、和平路、振兴路、海港路、环城北路。

    整治活动中,他们科学调整警力,成立了由大队牵头各中队抽调精干警力组成的综合整治小分队,把警力向东西两城区收缩,加强平峰时间和中午薄弱时段的路面管理,把守“点”与巡“线”结合起来,严管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同时,加大夜间管控力度,重点查处出租车遮挡号牌、酒后驾驶等突出违法行为。

    整治活动以来,共出动警力150人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20人次,其中酒后驾驶48人次,暂扣机动车52辆次,有效地震慑了交通违法行为。



                                             实习编辑 王楠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新华网山东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网或新华网山东频道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新华网山东频道",违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2024713 8202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