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8-06-20
来源:琅琊新闻网
山东沂水劳动保障局“五加强”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和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组,下设领导组办公室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室,专人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日常事务,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及“四项”制度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二是加强学习教育。采用集中学习与自学、定期与不定期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和廉政意识;加强警示教育,开展反腐倡廉形势和预防职穹缸镒ㄌ饨沧嗡枷氲赖潞头土降婪老撸繁8刹恐肮ぐ踩?SPAN
lang="EN-US">
三是加强责任落实。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机关内务管理、社保基金和医保基金管理、行政问责、服务承诺、首问责任、限时办结等制度,确保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用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机关服务水平。
五是加强民主评议政风活动。每年开展一次机关评班子,社会评机关活动。主要针对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的情况在机关干部职工中进行民主评议,对机关干部职工工作效率、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方面情况在县直部门和乡镇特别是服务对象中开展民主评议,将评议结果纳入年终考核。(张树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