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8-06-24
来源:威海日报
记者从威海市环保部门获悉,根据有关要求,7月1日至9月20日期间,威海市进入北京市行政区域的非北京市核发号牌的机动车,必须到山东省环保局委托的12家机动车环保年检机构进行检验合格后,取得环保合格标志。
据了解,近日,国家环境保护部下发了《关于第29届奥运会期间进京机动车实施环保标志管理的通告》。《通告》规定,从7月1日到9月20日对全国进京机动车实施统一环保标志管理,凡进入北京市行政区域的非北京市核发号牌的机动车,必须到省级环保部门委托的机动车环保年检机构经检测检验合格后,由当地环保部门核发环保合格标志,否则,禁止进京。环保合格标志包括环保合格标志和环保检验合格证。而环保合格标志的发放对象不包括低速限载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摩托车等;省际间客运汽车按照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据威海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山东省共有12家机动车环保年检机构取得省环保局的委托资格证,我市需进京的机动车车主可就近在烟台市、青岛市机动车排气检测站进行检测。关于这12家机动车环保年检机构名单、地址及联系方式请登录威海市环保局网站,网址为www.whep.gov.cn。 (记者 丛琳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