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8-6-27 来源:胶东在线
烟台福山区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近日制定出台实施意见,积极联系村(居)、社区共同开展平安、法治创建。
主动走访。要求各相关部门,尤其是基层法庭根据实际,制定共建工作计划,经常性地开展走访活动。每个月主动深入各自联系点不少于一次,协助解决有关综治、法治问题,并形成书面材料,全院定期汇总评议。
主动宣教。结合巡回审判,深入联系点,加强以案说法、以案普法。围绕文明拆迁、有情拆迁、高效拆迁,主动开展关于土地征用、拆迁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积极配合全区城建工作的开展。同时,主动开展农民关心的法律问题宣讲活动,教育群众学法守法,依法维权;深入企业联系点走访,了解司法需求,提供法律支持。
主动指导。针对联系点社会治安状况,指导帮助制定符合当地情况的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工作规划和措施,开展法治主题教育和基层法治文化建设,提升公民法律素养;指导开展矛盾排查和稳控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开展平安社区建设。( 烟福政法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