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济宁解决劳动争议有了快速通道
日期:2008-7-1
来源:齐鲁晚报
为及时、妥善处置因劳动关系问题引发的突发紧急情况,维护社会稳定,近日,山东济宁市总工会出台了《处置劳动关系矛盾应急预案》,对涉及劳动合同纠纷、社会保险待遇类纠纷的事件,济宁市总工会将与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行政监督部门等分级负责,协调处理解决。
《预案》明确规定,对于因劳动合同纠纷、拖欠员工(民工)工资、企业改制、加班加点无加班费等原因引发的突发紧急情况,或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待遇问题引发的突发紧急情况到济宁市总工会群体性上访的,属劳动监察职责范围的,济宁市总工会将协调由劳动监察机构查处;引发突发事件的事由属劳动争议,且在申请仲裁时效期间内的,告知当事人向济宁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通过劳动仲裁途径解决;已超过劳动争议仲裁申诉时效,但牵涉面广,影响重大的突发事件,由行政监督解决。
据介绍,济宁市总工会现已成立了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总工会主席任组长,分管主席任副组长,成员由法律部、组织部、生产部等工作人员组成。对于群体性职工上访事件,以最快的速度,尽最大的努力处理,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的社会负面影响。(记者
郭丽军) 实习编辑 王璐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