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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邹城:城乡文化实现共繁荣

    新华网山东频道7月3日电(孙吉来 邵明奎 牛永念)6月25日,山东省邹城市张庄镇张庄村和西柳峪村两家"农家书屋"正式投入使用,这两家农家书屋拥有各类书籍2000多册,800多个品种,价值达2万余元,村民在自家门口就可以查阅有关图书资料。目前,该市已建设农家书屋五处。

    近年来,邹城市在抓好经济建设的同时,高度重视文化建设,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提升文化基础设施服务水平,不断满足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初步构筑起了市镇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让全体人民共享文化资源、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近几年来,该市先后投资15亿多元,高标准建成了人民广场、文化广场、体育广场、人和剧场、博物馆、体育馆、广电大厦、邹城一中、实验中学等几十个重要精品项目;投资600多万元,完成了孟庙、孟府、孟林、孟母祠和重兴塔等一批古建筑的修缮;实施了铁山、岗山、葛山、峄山摩崖石刻保护工程;设立了铁山、岗山、护驾山、唐王湖风景保护区。拥有独立的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图书馆为国家一级图书馆,馆舍面积2600余平方米,馆藏量为20.1万册,年购书经费30万元,年均接待读者人数13万余人。文化馆建筑面积1560平方米,还拥有300平方米的简易大棚式综合性娱乐场所,钢琴、电子琴、小提琴、二胡等演奏乐器和二套高档灯光、音响等完善的设施设备,每年组织开展文化娱乐、艺术培训、文艺演出等各类文化活动160余场次。

    该市将镇村文化设施标准化建设列入文化名市建设十大工程,并连续三年列入政府民心工程,把镇村文化设施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把"找乐"与"找路"结合起来,把健身与健脑结合起来,增强镇村文化阵地的吸引力、影响力和生命力。实行 "以奖代补"政策,把镇村文化设施建设资金列入财政专项资金,对建成文化中心并通过验收的镇,分别奖励30万元;对建成文化大院并通过验收的村,根据需要分别奖励价值1到2万元的设施设备。两年来,共投入资金500余万元,全市累计投入镇村文化设施建设资金达4000余万元。公共财政的投入,带动了镇村建设文化设施的积极性,目前,全市已建成10个镇标准化文化中心和213个较高标准的村文化大院。积极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建成了市、镇、村三级服务网络,在市图书馆建成了多媒体室、中控室和拥有30台电脑的电子阅览室,市级支中心具备了数字资源的存储、传输和服务能力,达到了国家验收标准。全市17个镇街、892个村居全部建成了基层站点,为群众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该市被命名为山东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示范(县)市。

    为给群众提供更多的文化服务,全面提高城乡群众的文化素养和文明素质,政府购买文化服务范围不断扩大。将市区五大公园(铁山公园、铁西公园、岗山公园、护驾山公园、唐王湖公园)、四大广场(人民广场、文化广场、体育广场、博物馆广场)全部免费向群众开放。同时,深入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组建了十六支没有编制、没有固定月薪、只领取放映场次补贴的农村电影放映队,先后投入资金56万余元,由政府买单,免费为群众放映公益电影,已放映13000余场次,观看群众达600余万人次。大力开展"送戏下乡百村行"活动,市财政投入专项资金70余万元,购置了流动舞台演出车,组织专业剧团,每年深入到全市各镇村,为群众免费送戏100余场次。建成农村书屋5家,根据《邹城市"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方案》,计划通过5至10年的时间,逐步建立起覆盖全市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让农民在家门口就能学习知识,获取信息,使农村书屋真正成为广大农民学科学、用科学、闯市场、快致富的加油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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