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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工商系统全力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

日期:2008-07-04                             来源:大众日报

    奥运圣火即将在山东省传递,一些商家借机促销。工商部门提醒,“08火炬”、“08火炬手”、“08圣火”、“点燃激情传递梦想”等文字和火炬图案属奥林匹克标志,非经许可擅自在产品促销和广告中使用,将被工商部门查处。
    
    按照相关规定,奥运火炬及火炬接力活动的相关文字、图案,只有经过权利人许可方能使用,非奥运会赞助企业、非合作企业,在产品和广告宣传中使用这些文字、图案属侵权行为,将受到没收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等行政处罚。目前,山东省工商系统正开展为期7个月的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专项整治行动。(李小齐 李梦)



                                             实习编辑 王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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