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8-7-4
来源:胶东在线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信访案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维护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山东省龙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从实际出发,多措并举,全力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
强化学习,提高素质。他们建立学习制度,每周一为民警固定的业务学习时间,组织次民警学习《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民警的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每天召开事故研究碰头会,对事故案件进行集体“会诊”,每名民警都要对事故的定性、处理等方面提出建议和意见,共同促进,共同提高。
薄弱环节,常抓不懈。他们抓住工作中容易引发上访的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对交通事故处理的受理、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事故认定、损害赔偿调解等每一个环节都要从严把握,杜绝因执法错误和执法不规范、不作为等自身原因而导致的上访案件的发生。
阳光作业,公开公正。他们公开办案制度,做到“五公开”。即公开事故处理人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公开事故处理程序、工作时限和法律依据;公开事故处理结果;公开当事人权利、义务及其他注意事项;公开办案纪律和监督方式。从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责任认定、事故处理都做到阳光作业,以公开促公正。
保全证据,提升质量。对每一起交通事故,他们都做好事故现场的证据收集工作,该固定、提取的,严格按照规定固定和提取;需要做检验、鉴定的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检验、鉴定;有饮酒后驾车嫌疑的,必须进行血液酒精检测。防止因证据不全或证明力不强,而使事故认定出现偏差,确保事故定性准确,提高执法办案的质量。
重拳出击,侦破逃逸。对于引起信访案件较多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他们成立了追逃小组,制定了交通肇事逃逸查缉预案,建立了内部快速反应机制,加强业务技能培训,配备精良的通信、交通和技术装备,加大对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和打击力度。
耐心化解,服务群众。在事故处理工作中,坚持群众事情无小事,对群众不理解、不明白的事项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尽最大努力把各种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对因交通事故处理不满而可能上访的,积极主动、客观冷静地分析原因所在,及时找出化解矛盾的方法,妥善处置。
规范程序,完善机制。坚持信访案件无大少,进一步规范了信访工作程序,对每一起信访案件都做到及时收集、及时传递和反馈,确保信息畅通,对信访事项的受理、转送、交办、办理、答复、督办等每个环节都要建立和完善相互衔接、操作性强的运行机制。
奖惩考核,责任追究。他们建立交通事故案件考核奖励机制,把因交通事故信访案件数量及处结率,列入年终执法质量考核范围。对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有破案条件而未破案,以及因执法不公、不作为、徇私枉法、态度粗暴、工作失误等原因导致信访人上访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责任人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通讯员 崔建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