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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开展节约能源专项检查

日期:2008-8-28                        来源:齐鲁晚报

    27日记者从山东省烟台市质监局获悉,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节约能源法专项执法检查集中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有违规违法行为的企业将登记在案,重点监控,对严重违法和屡教不改的企业,将列入“黑名单”向社会曝光。

    据了解,此次集中行动检查的重点是实施能源效率标识管理的九类产品的生产、销售企业,包括家用电冰箱、房间空气调节器、电动洗衣机、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自镇流荧光灯、高压钠灯、中小型三项异步电动机、冷水机组、燃气热水器;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名单的节能认证产品的生产、销售企业;能源计量器具生产、使用单位;高耗能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等。

    集中行动中质监部门将以《节约能源法》、《产品质量法》、《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等节约能源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为依据,继续严厉打击非法制造、使用“土锅炉”、 “土压力容器”、 “简易电梯”、“土起重机械”等高耗能特种设备,非法生产、销售“地条钢”等违法行为;对发现的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者生产工艺,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伪造或者冒用节能认证标志以及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高耗能产品的,一律依法查处,坚决予以打击;对用能单位未按规定配备、使用能源计量器具的,以责令改正为主,积极帮助整改,逾期不改的,依法严厉查处。(记者 曲是捷 通讯员 莫言)



                                             实习编辑 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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