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8-11-19
来源:潍坊晚报
11月18日开始,针对近期山东省潍坊市城区个别小区供热价格超标准收费的问题,潍坊市物价局物价检查所以及相关部门的执法人员开始对供热收费情况进行检查。
今年供暖之前,为保证居民供热价格落到实处,潍坊市物价检查所给供暖企业发放了告诫函,做出告诫:供热价格属政府定价,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提高;城区承担供热的企业和单位都要严格执行供热收费标准;若有违反供热价格规定的和受到消费者投诉举报的,价格主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潍坊市中心城区今冬供热价格经市政府批准现已确定执行,居民生活采暖用热终端销售价格(含税)按房产证建筑面积计算,由21.6元/m2调为25.6元/m2;市区集中供热范围内的低保户家庭采暖用热继续执行去年价格,即按房产证建筑面积计21.6元/m2。超出上述供暖价格的收费属违规,举报电话12358。(记者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