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华网山东网群 > 德州 > 夏津 > 夏津新闻

夏津县成立青少年法制教育报告团

日期:2008-11-19                        来源: 中国人大网

    为了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在校园内营造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近日,山东省夏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县政法委、司法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联合成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报告团,报告团共十人。

    首场法制报告会在县实验中学举行,报告会上,县司法局管毅礼律师、法院刑庭副庭长魏庆彪、公安局于佃俊科长、检察院预防科科长王鹏就“争做优秀学生、远离违法犯罪”、“预防青少年犯罪”、《公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分别作报告,着重分析了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特点,用大量真实的青少年犯罪的案例阐述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危害,并对青少年遇到违法犯罪时如何保护自己提出合理的建议。通过两个半小时的法制报告,全校近3000余名师生受到一次深刻的法制教育,广大师生普遍反映:这样的报告会,贴近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开展的及时、有效,为学校开展多种法制教育打下良好的法制基础。

    近期,报告团成员将分成2个小组,深入到全县的各中小学分期分批举办法制报告会、法制讲座等,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学习掌握好《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在校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茁壮成长。(刘广欣)



                                             实习编辑 张伟娜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新华网山东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网或新华网山东频道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新华网山东频道",违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2024713 8202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