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华网山东网群 > 烟台 > 招远 > 招远新闻

招远动启动计生家庭特别扶助活动

日期:2008-11-20                          来源:中国金都网

    记者日前从招远市计划生育部门了解到,山东招远于日前全面启动了计生家庭特别扶助活动,全市284个实行计划生育的特殊家庭将获得特别扶助。

    日前,大秦家镇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来到孙家村孙志云家中,看望慰问了独生儿子残疾的孙志云夫妇,并为孙志云夫妇每人送上了每月80元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存折。

    据计生部门介绍,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是在落实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基础上,对实行计划生育的特殊家庭给予的扶助制度。这项制度也是继实行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之后的又一项惠及部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德政善举。这一新的计生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有4个条件,即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在招远市境内,女方年满49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符合以上4个条件的对象,由政府统一发放扶助金。

    在全面调查、审核的基础上,招远市为全市284个扶助对象建立了特殊家庭对象档案,并按照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扶助金的政策,在山东省财政拨款10万元的基础上,市里又筹集了22.328万元,共32.328万元特别扶助金,采取直通车的形式发放给全市独生子女伤(病)残死亡父母对象。(郝岩清)



                                             实习编辑 王楠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新华网山东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网或新华网山东频道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新华网山东频道",违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2024713 8202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