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醉酒驾驶,山东省临沂市费县男子杨某的驾驶证被暂扣三个月。26日,杨某刚领出驾照就再次醉酒驾车,结果被交警查个正着。因在一年内两次醉酒驾驶,交警部门对其做出吊销驾照两年的处罚。
10月26日20时许,山东省临沂市费县交警大队特勤一中队民警在温和桥头设卡查酒驾。民警对一辆黑色轿车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面红耳赤,酒气熏天。民警让其出示证件并交出车钥匙,自称是某厂厂长的驾驶员杨某语无伦次,但就是拒绝做酒精测试,并流露出恐慌的神情。
在民警的严厉要求下,杨某酒精测试结果显示: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12.2mg/100ml,属于严重醉酒驾驶。当晚,杨某被再次依法行拘。
经查,今年7月25日,杨某曾因醉酒开车被交警查到,并被处以暂扣驾照三个月、罚款1500元、扣12分、拘留七天的处罚。26日上午,他刚从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办公室领回被扣留的驾证,没想到当晚在外和别人吃饭时,喝过几杯白酒后,又开车去温河桥东接人,结果被交警查了个正着。
最终,因在一年内两次醉酒驾驶,杨某被处以罚款1500、扣12分、拘留15天,吊销驾照两年的处罚。(惠京山 吴云富 李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