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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拟审议出台《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
( 2006-04-14 08:11 )
来源:齐鲁晚报
 

    记者从山东省建设厅获悉,《山东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将于近期提请省政府审议出台。根据要求,各市将严格控制建设面积和标准,确定低收入家庭标准并向社会公布,销售上严把中签摇号和选房关,不得由企业操控销售。

    据介绍,山东省经济适用房2005年计划开工建设600万平方米,实际施工面积777.9万平方米,竣工266.9万平方米,比2004年提高了7.7个百分点,今年确定的任务是开工建设660万平方米。为加强经济适用房管理,省建设厅已起草了《山东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近期将提请省政府审议出台。

    依据规定,在建设上,各地要严格控制建设面积和标准,严格控制开发商利润,切实落实政府优惠政策;在供应对象掌握上,要严格控制在低收入家庭,各市要确定低收入家庭标准并向社会公布,严格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防止住房保障政策扩大化;在销售上,要由政府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严把中签摇号和选房关,不得由企业操控销售;在上市交易上,购买时间未达到规定年限的不得上市交易,达到规定年限上市交易的要补缴相关收益。

    各地还应制定公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销售和交易管理相关的一整套规范程序,明确各管理环节的工作内容和时限,增加工作透明度。要将困难企业利用自用土地进行的集资、合作建房纳入当地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统一政策,统一管理,严格审批,严禁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搞房地产开发或住房实物分配。


                           责任编辑 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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