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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分析:当前偷税案件出现两种新苗头
( 2006-06-02 17:58 )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新华网山东频道6月2日电 (王志、王颖超)山东省国税局、省公安厅、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2日联合对外曝光了9起重大涉税案件。山东省国税局局长胡金木分析认为,当前偷税案件出现两种新的苗头。


    据胡金木介绍,从近期山东国税部门查处的涉税案件看,虚开发票案件多发,并呈现恶性案件多、作案主体商贸公司多;案件密度大、虚开金额大、社会影响大的特点。其中,虚开发票犯罪地点由沿海、发达地区向内地、欠发达地区转移,由直接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向利用"四小票"(货物运输发票、废旧物资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海关代征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虚开转移,已成为目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主要手段。


    据胡金木分析,当前,偷税案件出现两种新动向--


    一是出现大量利用虚开、伪造的"四小票"抵扣税款偷税的现象。2005年10月,山东省国税局根据潍坊市国税局报告,与公安机关密切协作,在全省范围内对发现取得虚假运输发票抵扣税款的企业开展了三次全面检查。截至今年5月底,共累计检查纳税人近万户,查获已抵扣的虚假运输发票5.6万份,查处偷税达3.34亿元。目前,山东国税对涉案企业已追缴入库税款、罚款3.36亿元,并向公安机关移送了12起涉税案件,已抓捕犯罪嫌疑人58人。


    二是利用两套账、账外经营手段偷税的行为有蔓延和日益严重的苗头。如潍坊三太子食品有限公司自正式投产以来,设置真假两套账,采取外购货物不索取发票、销售货物不记账等手段,通过账外经营实施偷税违法行为。经初步查明,2004年8月至2006年3月,潍坊三太子食品有限公司共隐匿销售收入1.58亿元,偷逃增值税达2685万元。


    据了解,自2005年以来,山东国税部门共查处各类涉税违法案件4.3万多起,查补收入22.7亿元;移交公安机关查办各类涉税犯罪案件2400多起,涉案金额8.6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927人,挽回经济损失达1.6亿元。(完)

 

 

                         


                           责任编辑 郝桂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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