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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晚报讯 根据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最近出台的相关意见,到“十一五”末,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企业将全部实现安全标准化的要求。
日前,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意见》。意见指出,今年,全省要重抓100家液氯、液氨等生产企业和100家油库及剧毒化学品等经营(储存)企业的安全标准化建设,确保年底达标;2007年,继续选择管理基础较好的300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和100家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进行安全标准化建设,年底达标;2008年,全省重点监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和所有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达标;到“十一五”末,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企业全部实现安全标准化的要求。
意见还规定,年底前,对安全标准化建设未在规定时限内达标的,取消参加安全生产评优等活动的资格;对安全生产条件下降且达不到法定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停产停业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件直至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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