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审计厅、监察厅四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将于明年4月中旬启动我省2006年度教育督导工作。根据要求,各市对所辖县(市)区的复评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和公布。
我省对各市的教育督导评估从明年4月中旬开始,各市要在2007年3月20日以前完成市、县(市)区自评、复评。此次教育督导,将加强对全面完善“以县为主”教育管理体制,在县域内统一教师工资标准,将教师工资纳入县本级财政预算,落实中小学财政预算内公用经费,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和职业教育的督导。
根据要求,各市、县(市)区要开展自评、复评,市级政府及教育、财政、税务、审计、监察和督导等部门要严格把关,坚决克服自评、复评不认真、不严格,自评结果不实等不良现象。要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数据指标虚列、虚报,自评计分不实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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