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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交警部门将为校车进行安全状况检查
( 2006-11-24 09:10 )
来源:济南日报
 

    11月21日,哈尔滨双城市发生了一起因“黑校车”引发的交通事故,造成8名小学生死亡,这引起山东省交警部门的重视。今日起,山东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加强对校车的管理,并对校车驾驶人、校车通行道路进行安全检查,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的驾驶人将不许驾驶车辆接送学生和儿童。

    据了解,山东省各地交警部门将对接送学生和儿童的车辆逐车进行安全状况检查,主要核对“三证”(即驾驶证、车辆行驶证、检验合格证),严禁存在安全隐患、安全技术状况差的车辆及报废车辆、无牌无证车辆等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严禁三年内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的驾驶人驾驶车辆接送学生和儿童;取缔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以及不符合安全运行条件的机动车搭载学生。

    近期,对接送学生车辆通行的每条道路,交警部门还将进行一次全面的交通安全检查,以发现交通事故隐患,及时联系有关部门整改。同时,还将协调有关部门尽快在相关学校周边道路设置完善的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并在交通流量大的学校周围派驻民警和协管员,加强对学生横过道路时的交通指挥、疏导,维护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加大对校车通行路段和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的管控。



 


                           责任编辑 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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