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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坚决关闭十六类煤矿 确保安全生产
( 2006-11-28 08:50 )
来源:齐鲁晚报
 

    从山东省政府办公厅获悉,为确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山东省将对“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等条件的16类煤矿坚决关闭。

    这16类煤矿分别为: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的;不符合经批准的煤炭工业发展规划和矿区总体规划的;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擅自从事生产的;超层越界开采拒不退回的;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然组织生产的;被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的矿井擅自组织生产或经整顿验收不合格的;存在煤与瓦斯突出、自然发火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经论证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防治的;1个月内3次或者3次以上发现未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不同采矿权人,其被许可的采矿范围在垂直方向上相互重叠且影响安全生产的,只保留一个矿井,其他关闭;在大型煤炭矿区范围内开采的;开采煤炭资源为资料不清、情况不明的老矿残留煤或边角煤的;资源接近枯竭的矿井,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一律予以关闭;纳入资源整合范围的矿井,未履行相关核准手续和安全相关审批程序、违规越权核准,未重新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擅自组织生产的;擅自进行“三下”(建筑物下、水体下、铁路下)开采和在自然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等区域内开采的;国家和省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地方政府规定应予关闭的。

    



 


                           责任编辑 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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