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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要求建设单位负责周围破损山体
( 2007-01-04 08:53 )
来源:齐鲁晚报
 

    从国土部门获悉,为解决破损山体修复的资金难题,山东省济南市政府已要求各级财政建立地质勘察资金,将历史遗留破损山体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建设项目周围的破损山体治理,则由建设项目单位负责。

    据悉,目前济南有148座破损山体需要恢复治理,初步估计需要十几亿元的修复资金。济南市政府提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原则上是谁开采谁治理。建设项目周围破损山体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由建设项目单位负责。

    各级财政要建立地质勘察资金,将历史遗留破损山体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充分发挥对社会资金的引导作用,使地质勘察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投入形成良性循环机制。

    根据要求,对建设项目周围的破损山体,建设单位应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提出的预防治理建议,对周围可能存在的地面塌陷、滑坡、山体崩塌、破损山体引起的岩石滑落等地质灾害进行治理。

    项目建设单位在规划阶段,应按照因地制宜、协调美观的原则,将建设项目与地质灾害防治进行统筹考虑,制定《破损山体恢复治理方案》,并将地质灾害防治与项目建设同步实施,提升地质环境质量,给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




                           责任编辑 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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