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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敲定旧城改造重点 完成棚户区改造
( 2007-01-17 10:25 )
来源:济南时报
 
    在山东潍坊召开的山东省建设工作会议宣布,今年,山东省旧城区整治改造将区别4种不同类型进行,并力争年内城中村改造完成50%,棚户区改造基本完成,背街小巷整治全面完成,旧住宅小区整治完成60%。

    山东省提出,在今年的旧城区整治改造中,将以改善城市居民特别是弱势群体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为重点,编制旧城改造专项规划,加快旧城区整治改造进程。整治将区别不同类型的旧城片区,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整治改造方式,实现改造成本最小化、改造效果最优化、群众利益最大化。

    我省提出了旧城改造的4种整治类型。对主体建筑基本完好、使用功能和居住环境较差的旧居住区,不搞推倒重来、大拆大建,着重拆除违章搭建,配套改造和布设地下管线,整修道路、绿地、楼顶和建筑立面,完善室内外配套设施,实行物业管理;对设施极不完善、生活环境恶劣的棚户区、危旧房、旧厂区,将采取“捆绑式”开发的办法,进行综合开发、整体改造;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优秀建筑,将实行保护性整治,“修旧如旧,有机更新”,使之凸显城市历史文化特色,促进休闲、旅游等服务业发展;对城中村区域,将加快推进“村改居”和村集体资产管理方式改革,变集体土地为国有土地,以土地换取农民社保、住房和就业,结合迁村并点,一村一策,先易后难,改造成为现代化城市社区。



                           责任编辑 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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