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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法律援助拟将因病致贫者纳入受援范围
( 2007-07-25 08:12 )
来源:齐鲁晚报
 
   24日,《山东省法律援助办法(草案修改稿)》在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提请审议,与之前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山东省法律援助办法(草案)》相比,修改后的草案进一步扩大了受援人员的范围,因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原因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可申请法律援助,同时明确规定省级财政部门应当设立专项经费用于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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