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2年,山东省政府颁布实施了《山东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大幅度提高了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为督促企业减少污水排放,两年后,山东又将排污费征收标准大幅度提高。全省水资源费平均由每立方米0.2元提高到0.6元。为了充分发挥价格的杠杆作用,山东确定了水资源费征收的三条原则:一是地下水高于地表水,地下水超采区高于一般地区,以抑制对地下水的过度开采。省里制定的地下水资源费最低限制标准是地表水的一倍,地下水超采区内抽取地下水按当地平均标准的两倍征收水资源费。二是优质水高于劣质水,以鼓励使用微咸水、矿坑水,节约优质水。三是经济发达地区高于欠发达地区,以激励发达地区率先建设节水型社会。
科学的水价形成机制和价格导向政策,收到了立竿见影之效。水资源费征收办法实施当年,山东工业节水就近2亿立方米。2005年,全省万元GDP耗水量由2000年的293立方米下降到114立方米,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5略强;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由200立方米下降到23立方米,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3%。多年来,山东城市年用水量一直维持在30亿立方米左右,年节水量保持在4亿立方米左右。淄博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5%,近年来,这个市的居民生活用水由每立方米0.7元提高到3.225元,工业用水由1.3元提高到3.385元。对超计划用水加价收费,最高可达同期水价的8倍,并将污水处理费由每立方米0.75元统一调整为1元。价格杠杆有效地控制了常规水资源使用量过快增长的态势。目前,淄博市电力、冶金等重点耗水大户的冷却用水,已全部采用再生水,70%以上的城市绿地灌溉、道路冲刷降尘、景观用水等来自于再生水。
--技术之手:支撑起节水型社会
山东省水利厅副厅长刘勇毅认为,要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短缺的矛盾,节水是根本,技术是支撑。近年来,山东舍得在节水技术上搞投入,努力建立和完善节水工程技术体系,使节水型社会的建设得到足够的技术支撑。“十五”以来,山东省级先后组织开展了24项节水重大课题研究,有5项获得省部级奖励,其中“农业节水模式研究与示范”获得了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农业节水,主要是通过大型灌区节水工程改造和节水技术的推广,解决用水过程中的浪费问题。山东农业灌溉用水约占用水总量的70%,但灌溉用水效率相对不高。为发展节水灌溉,“十五”期间,山东累计投资了30亿元,通过衬砌渠道等措施,对全省主要灌区实施了节水改造,并推广渠道防渗、喷灌、滴灌、微灌、管灌等节水技术。目前,全省农业节水灌溉面积发展到5000多万亩,占有效灌溉面积的70%,灌区年均节水5亿立方米,农业灌溉利用系数由2000年的0.5提高到目前的0.55,每立方米水的粮食生产率由1公斤增长到1.5公斤。
工业节水,开展了水平衡测试制度,通过水平衡测试,摸清各单位用水情况,找出用水中的不合理因素,制定整改措施,提高了企业的用水效益和节水水平。全省累计完成企业水平衡测试1500个,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取水计量率达到90%。目前,全省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已从2000年的60%提高到68%。“十五”期间,淄博市建设以节水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1344项,新增节水能力1.96亿立方米。为调动企业节水积极性,这个市还建立了政府节水基金,用于企业节水改造项目的补助资金达到1000万元。
生活节水,主要是大力推广节水新技术和新设备。山东规定,城市新建项目必须安装6升以下的卫生洁具和节水型水龙头。潍坊市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与民用建筑中,节水型器具的使用和合格率目前已达到100%,原有建筑中节水器具普及率达80%。(完)
 |